(104.07.22)1-3理監事會議通過後實施
一、本會為鼓勵會員子女勤奮向學,努力爭取榮譽,特設置本辦法。
二、申請資格:本會所屬各會員工會會員及子女 (會員需入會一年以上),品學兼優,均可申請。
三、申請標準:(學業成績依據上、下學期平均,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)。
名稱 | 智育成績 | 操行成績 | 體育成績 | 備 註 |
高中 | 公立90分 | 80分以上 | 75分以上 | 高中(職)五年制專科學校三年級(含)以下。 |
私立93分 | ||||
大專院校 | 公立90分 | 五年制專科學校四、五年級者、大學、二專、三專。 | ||
私立93分 |
四、獎學金名額及金額規定如下:
1.高 中 組:10名,(公、私立各5名)每名獎學金1,000元。
2.大專院校:10名,(公、私立各5名)每名獎學金1,500元。
3.成績相同者,以智育、操行、體育之順序取捨,成績仍相同時,以抽籤方式決定。
4.因名額有限,致符合標準而未獲獎學金者,頒給獎狀及獎品。
5.公費生、各級補校及夜間部、空大、空專暫不辦理。
五、申請期限:每年九月一日至十月八日止,逾期不予受理。
六、申請手續:
⒈填具本會印發之申請表1份。
⒉全學年度(上、下學期)平均分數成績單影本1份。
⒊戶口名簿影本1份。
七、審 查:本會理監事會組成審查小組負責辦理。
八、由所屬工會初審通過後,於十月八日前彙整送本會複審,(申請書本會印製分送會員工會自行影印)。
九、本辦法經會員代表大會審查通過,報請主管機關備查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